close

打工的理由百百種,但是,我從ㄧ開始"賺錢",本來就是不是我考慮的選項裡面,好不好玩才是我考慮的重點,再者就是殺時間。

翻開我以前打工史,當領隊是我打工時間最長的一項職業也是我第一份打工(在姑姑工廠接電話的小妹,不算),十六歲那年因為社團的緣故開始接觸童軍露營,然後,漸漸的擴大到國內旅遊,雖然免費玩樂是巨大誘因,然而,一起帶團的夥伴是讓我對領隊放棄這份工作無法忘懷的主因,我們曾經一起在精神和體力已 透支的狀態下,只為了校方要求要給學生一場難忘的精神訓話,三更半夜裡把學生由睡夢中叫醒,甚至不間斷帶團一個多星期,站著沒事就會直接夢周公,也一起在最克難的環境,只為了辦場最成功的營火晚會。

 

直到現在,就算回到台灣,當初的夥伴 還是問問我要不要出團一起玩玩,就像當初那樣,踩遍台灣各個著名的景點,或者公民訓練和童軍露營的時候在學生面前,裝出一臉嚴肅的教官或小隊服,私底下卻是比學生還更瘋狂的人。

 

好不好玩,一直是我打工的重點!!!

 

過來澳洲好一段時間,終於等到下一個學期只剩下論文,左想右想之下,評估自己應該有能力應付,我決定打工,前提先交代一下在澳洲和美國不同,打工在澳洲是合法的經濟行為,但是,這次我在澳洲找打工卻不是因為好不好玩,而是為了滿足那邪惡的購物慾望和玩樂慾望(羞愧),除了那隻可愛的iphone 或是年底回台前去一趟雪梨或是愛麗斯岩,都需要錢錢錢,雖然存款還足以應付我在澳洲的生活開支,慾望這種東西,就需要我而外拿出精力來應付。

 

自從由墨爾本回來後,我就在研究工作機會並且重複著寫履歷、丟履歷的循環,薪水太低不考慮,工作場所裡我家太遠不考慮,總之就是希望錢多事少離家近,但是,天底下就是沒有這麼爽快的事,澳洲的工作環境基本上在某種程度對於只是那些出賣勞力的外來者(餐廳類),並不太友善,雖然不至於虐待勞工,但是在薪資上看的出明顯的落差。

 

一般來說,大約可以歸類兩大澳洲老闆和亞裔老闆,澳洲老闆的餐廳基本上就是代表員工可以拿到基本薪資的價錢約12~14塊澳幣,但是相對他們比較期望是歐美或是澳洲人來當服務生;相對亞裔老闆就是代表薪資通常是在基本薪資以下,目前大約是8塊左右含一餐,但是他們不介意其他外國人來打工,最後是可以跟他們一樣,可說本國語的最好,韓國老闆就愛用韓國人以此類推。

 

想當然爾,丟履歷給澳洲餐廳基本上消息都是石沉大海,所以我只能往華裔餐廳下手,終於今天某家華裔餐廳有了回應,一家泰式料理,老闆是來自臺灣,薪資一個小時十元含一餐,只是身為這家的餐廳的服務生,我必須學會要電話預約、帶位、送餐,樂觀的想,說不定等過完這學期,說不定可以學會一手泰式料理,ㄟ會不會回台灣當不成記者,當廚師去了,雖然我真的不愛南洋食物。

 

寫太多 突然不知道如何結尾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atmia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